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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八孩母亲”的悲剧根源在哪里?

周健 周健野谈 2022-11-22

人性周报 · 社会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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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女子生育八孩,被用铁链拴在屋里的事件,随着当地调查的一纸通报,热度渐渐被压下去了。通报说“生育八孩”的杨某侠为董志民收留的“智障流浪妇女”,就此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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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流浪妇女”回家做老婆,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农村有很多。


2018年,我去内蒙古访贫就遇到过一个。男人看见我们进院子的时候,赶紧把女人往屋里扶。


后来,我进屋看到女人脏兮兮的样子,就问陪同的村干部怎么回事?


村干部说:疯子,是他在外面捡的。


那男人看着我呵呵一乐。


穷人有了老婆,疯女人有了饭吃。贫困户“捡疯女人当老婆”在村干部的眼里是一件“相互为美”的善事。
今天,在中国的不少地方,女人依然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庸,不少女人也认为,离开了男人,自己怎么活下去?女人能找到一个男人,特别是精神病女人能有一个男人收留,简直就是善莫大焉。杨某侠生了八个孩子却像“狗一样活着”的事情没人管,就是来自这样的社会认知基础。
一百年前,鲁迅提出来“娜拉走出去后怎么办?”
鲁迅的问题表面上在问女人,事实上是在问男人?是在问那些道貌岸然呼吁女权的男人,难道是让走出家庭的“娜拉们”,像古代小说中无依无靠的女子一样,苟全性命于“青楼”吗?
活着是一个庸俗的问题,活着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如果杨某侠生活上有人照顾,哪里需要被董志民当成一个生育工具,像狗一样喂养着呢?所以问题还是在社会公共福利的基本缺失。这根源存在一天,也就是杨某侠这样的“失能女人”没有无条件纳入社会公共福利供养,那么所谓的“丰县事件”就依然存在。
“丰县事件”究竟是什么让大家群情激愤?


很显然是董志民把杨某侠像狗一样用链子栓着,当成一个生孩子的工具。这些场景破坏了我们对人的自由意志和生存尊严的追求,人毕竟不是工具。
但是,如果社会基本福利保障不能惠及到每一个人,不要说对杨某侠这样的“失能妇女”,就是对普通的农村妇女依然是“活着还是死亡”的选择,根本谈不上人的自由意志和尊严。
在“丰县事件”中,杨某侠是不是“被拐卖人口”是社会公众目前关注的焦点,但当地政府却一直没有给予正面回应。从技术上来说,当地政府要想查清楚一个人是谁,从哪里来的应该很容易。比如说,用杨某侠的照片去身份证库里做人像对比,用杨某侠的DNA去做失踪人口库里做对比等等。
如果确认杨某侠是“被拐卖人口”,“拐卖人口”是触犯了法律和道德的“大恶”,在这个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我们要展开讨论的是相关法律规定,贩卖人口不及贩卖几只鹦鹉的惩戒尺度是不是合理的,以及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

2022年1月28日,当地官方微信公众号“丰县发布”公告说明杨某侠和董某民是领证结婚,但却未正面回应杨某侠的身份问题。

今天,在当地政府充满了答非所问的解释和字字斟酌的通报的基础上,首先需要讨论的是董志民把“智障流浪妇女”杨某侠“捡回家里做老婆”是不是合法的?
董志民和“智障流浪妇女”结婚是不合法的。《婚姻法》和卫生部颁布的法规明确规定,精神病的发病患者,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从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出发,是不能结婚的。甚至相关法律还进一步规定,某些类型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结婚,但不许生育。
但为什么董志民把杨某侠“捡回家做老婆”,可能还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能在当地民政部门完成婚姻登记呢?为什么杨某侠作为精神病患者,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生育的前提下,杨某侠还能生育八个孩子?
这件事情,除了应该对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外,我们还要讨论一下,为什么在今天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基层干部认为“一个精神病女人能有一个男人收留”简直就是善莫大焉,甚至可以无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妇女的基本权利呢?
其次,为什么杨某侠生不如死地活着,却还有那么多爱心人士和政府部门去对这个家庭献爱心?那些看似是爱心实则是根本不知道尊重女性的自由意志,也无视女性的权利,甚至不知道何为爱心以及为何爱得流泪所致。这些社会爱心不但没有解决杨某侠的“像狗一样”活着的困境,甚至还在加剧这种困境。


让杨某侠生八个孩子的男人董志民之前在网上开着一个叫“八个孩子的爸爸”的抖音号,介绍他自己的八个孩子分别叫董香港、董航天、董金山、董银凤(女)、董银山、董银行、董国库和董国际。他的这个抖音号粉丝有6万之多,在网上被称为“父爱如山”的男人。

网上诸多的视频显示,在杨某侠被“铁链子拴着”被曝光之前,就有很多自媒体和爱心人士前往董志民家中献爱心,视频主要的内容就是介绍一下送了什么东西,孩子的姓名、年龄以及董志民的感谢等等。甚至,在去年年底,当地红十字会、城管局、老干部所的志愿者还曾为董志民家组织公开募捐活动,获得若干衣物和3500元现金。
换一个角度看,在杨某侠作为一个女性在生不如死地活着并承担生活的痛苦的时候,董志民却在享受着金钱与物资的资助和道德的荣誉。社会需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把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但如果慈善公益行为不从解决社会问题根源的基本原则出发,往往都会是“好坏参半”,往往是把自己的爱心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对受助人只是挠痒之举,而无治病之心。
无论是在抖音上把董志民称为“父爱如山的男人”的粉丝,还是去家里献爱心的志愿者,事实上是把政府该干的活抢来干了,事情不仅没有干好,反而遮掩了“杨某侠像狗一样生活”的问题和从根本上解决“杨某侠像狗一样生活”的问题所在。
江苏丰县杨某侠过着“狗一样”的日子,但在当地的通报中提及“自2014年5月至今,民政、财政等部门为董某民家庭落实了低保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每年春节、中秋为其发放慰问金。其中3个孩子每学期享受750元/人的生活补助金,另有2个孩子每学期享受500元/人的政府资助金。村委会多年来经常为其提供生活物资资助。2021年镇政府为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3.7万元建设新房4间。社会爱心人士也多次为其捐钱捐物。”很明显,当地相关部门希望通过这些数据让社会产生共鸣,我们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工作量不小,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这简简单单的几十个字,背后有多少人的努力和付出,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不要往下追了。
事实上,丰县杨某侠事件的关键点也在这里。为什么当地做了这么多工作,但对杨某侠“像狗一样活着”的处境却习以为常呢?显然,对于女性的生存处境,我们还是缺少制度层面的基本保障,杨某侠所在的当地民政部门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才对杨某侠“像狗一样活着”的处境习以为常。就像我在内蒙古看到的那个被男人“捡回家”做老婆的“精神病女人”一样,她的生存处境不但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关心,甚至村干部还认为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为什么我今天要从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
要避免杨某侠“像狗一样生活”这些事情再度发生,在整个社会对女性依然存在“附庸偏见”,对女性依然存在着“吃饭比自由意志”更重要的基础认知下,几个爱心人士不但不可能解决问题的,甚至还是在掩盖女性的权益危机或者加剧悲剧。
如果我们再把杨某侠“像狗一样生活”的事情放大看,中国普通女性生存的深层困境依然是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稀缺。如果当地民政部门对杨某侠这样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能提供制度性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杨某侠就不会被董志民“登记结婚”,杨某侠就不会沦为董志民的“生育工具”,“八个孩子”就不会成为董志民在抖音上的“摇钱树”。
在江苏“丰县事件”的社会公共讨论中,绝对不是全民狂欢的“文字捉虫”游戏,也绝对不是对“拐卖妇女”事件的集体共情,更不是对男权社会的舆论清算。杨某侠杨改兰这些农村女人的悲剧都在告诉我们一个事情,在农村,一个女人要想独立地活下去有多难;在中国,给女性,特别是给贫困女性提供最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有多重要。
“丰县事件”中大家的愤怒来自我们做为孩子对母亲尊严的呵护,来自我们作为男人对女人尊严的呵护,来自我们作为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尊严的呵护。但是,要避免杨某侠悲剧的再度发生,如何建立制度性的妇女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福利体系才是我们的重中之重。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除了焦虑和愤怒之外,依然只有焦虑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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